香港强积金公司与个人缴费规定说明
香港强积金制度的架构与法律基础
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(MPF)依据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(第485章)设立。该制度要求受雇人士及雇主按相关比例缴付强制性供款,自雇人士按规定自行供款。相关资料以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(MPFA)公布的政策为准。
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为雇员累积退休储备。强制性部分具法律强制力,雇主与雇员在法律上均承担独立义务。自愿性供款部分不属强制要求,由雇主或雇员按合约安排进行。
强制性供款对象与资格说明
根据MPFA公布的雇员资格规定,以下人员属于强制性参与对象:
• 年满18至65岁、连续受雇或为固定薪酬雇员;
• 受雇满60天,一般须参与强积金供款;
• 外地员工若无豁免规定亦需供款;
• 自雇人士包括独资经营者与合伙人,必须自行登记并供款。
法律豁免对象包括:
• 外国领事人员;
• 受《职业退休计划条例》认可计划保障的雇员;
• 非香港居民并受雇期不超过13个月且可证明参加境外退休计划者;
• 家庭佣工属《雇佣条例》另一制度,不在强积金覆盖范围。
强制性供款基数与计算方式
相关计算基于雇员“相关入息”(Relevant Income)。依MPFA最新公布:
• 最低相关入息水平:港币7,100元(以政府更新为准);
• 最高相关入息水平:港币30,000元(以政府更新为准)。
强制性供款比例:
• 雇主供款:相关入息的5%;
• 雇员供款:相关入息的5%。
自雇人士需缴付10%(相当于雇主+雇员)强制性供款。
实际操作中,若雇员月薪低于最低相关入息:
• 雇主按5%供款;
• 雇员无须供款。
月薪超过最高相关入息:
• 超过部分不计入强制性供款。
雇主与雇员的供款责任与申报周期
雇主有责任:
• 按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注册强积金计划;
• 在雇员入职首60天内为其办理登记;
• 每月按工资发放周期进行供款;
• 保存雇佣记录及薪酬文件不少于7年;
• 按MPFA要求提交雇主月供款记录。
雇员责任包括:
• 提供真实身份资料供开户使用;
• 在薪金变动时向雇主提交相关说明,以确保计算准确。
MPFA定期监察计划营运者申报进度。申报周期一般按月供款,部分行业可按法规申请延后(如建筑行业或“合约工”工种)。
自雇人士供款与登记流程
自雇身份须向强积金计划营运者自行登记。相关要求基于MPFA官方说明,包括:
• 自行选择业界认可计划;
• 按年或按月供款;
• 保留业务收入记录以备监管;
• 若停止营业须在30天内通知计划营运者。
强制性供款金额等于其相关入息的10%,相关入息计算方式可以为净利润或根据业务周期预估收入。
自愿性供款(可选部分)
自愿性供款不受强制约束,包括:
• 雇员自愿额;
• 雇主自愿额;
• 额外自愿供款(AVC)。
相关限制及税务影响以香港税务局(IRD)公布资料为准。部分自愿供款可作为扣税自愿性供款(TVC),受年度上限限制。2026年上限一般约港币6万元,以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。
雇佣合同与强积金义务的交叉要求
雇佣合同需反映相关强积金安排。实践中:
• 合同不得规避强制性供款义务;
• 雇主不得从雇员薪金中扣除雇主应付的供款部分;
• 合同期内若薪金结构变动须按新的相关入息重新计算强制性供款。
若雇主未按要求供款,将可能依据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受到罚款及附加费追讨。
香港本地公司、跨境公司与外籍雇员的合规差异
涉及跨境雇佣时,参考MPFA的跨境雇佣指引:
• 香港公司聘用在香港工作的员工,无论国籍,都须参与强积金;
• 香港公司聘用在境外工作的员工,一般不需参与香港强积金;
• 境外公司聘用在香港工作的员工,若与香港形成雇佣关系,可能须注册及供款。
实际判断根据雇佣合同签署地、工作地点、工资支付方式等综合因素决定。

行业差异与薪金结构影响
建筑业、饮食业及短期合同行业常见:
• “日薪制”或“按小时计酬”;
• 供款额仍以月度相关入息合并计算;
• 人员流动性高,行政流程可能更频繁。
薪金结构影响包括:
• 固定薪金全部属于相关入息;
• 佣金、奖金、津贴如属常规支付,通常计入相关入息,具体以MPFA定义为准;
• 非现金福利例如医疗保险不属于相关入息。
缴费流程、常见文件与记录管理
雇主操作流程:
• 为企业设立强积金账户;
• 为雇员提交“雇员登记表”;
• 每月提交供款记录表;
• 按工资期进行银行转账或自动扣账。
保存记录包括:
• 薪金记录;
• 供款确认收据;
• 雇佣合同;
• 就业状态变动记录(入职、离职、加薪等)。
保存期限一般需不少于7年。
雇员离职、跳槽与账户处理机制
香港强积金账户在雇员离职时不会自动提取。MPFA规定:
• 账户余额继续留在原计划;
• 雇员可选择转移至新雇主所选计划或个人账户;
• 仅符合特定条件(永久离港等)可申请提取强积金。
永久离港提取申请需提供离港定居证明,审批由MPFA负责。
企业常见合规风险与处罚
根据MPFA执法指引,常见违规包括:
• 未按时供款;
• 延迟雇员登记;
• 未提交供款记录;
• 试图以合同规避法定义务;
• 未保存相关记录。
相关罚款包括附加费(一般为欠款的5%)及可能的刑事责任,以MPFA更新版本为准。
强积金制度对企业运营安排的影响
从企业管理角度:
• 人力成本结构需计算5%雇主供款;
• 短期雇佣会产生频繁登记与终止手续;
• 公司在设立时需选择计划营运者,并建立处理工资及强积金的内部流程;
• 涉及跨境用工时需判断雇佣关系以明确强制性供款责任。
与其他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
参考国际惯例:
• 香港强积金属于“供款型、账户制”体系,不涉及雇主额外社保费用;
• 相比部分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,香港供款比例固定,法律规定透明,企业预算较易规划;
• 个人供款金额与投资表现相关,收益完全归个人所有。
相关比较仅用于法规理解,不构成政策评价。
强积金制度的投资与账户管理机制
计划运营者按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及《受托人指南》管理投资并需向MPFA交付年度报告。雇员可选择基金组合:
• 默认投资策略;
• 风险分散基金;
• 保守基金。
费用结构包括管理费与行政费,以各计划文件为准。
强积金合规与企业人事系统整合
企业可将强积金流程与内部薪酬系统整合:
• 工资计算与相关入息同步;
• 入职自动触发强积金登记流程;
• 离职自动生成供款终止记录;
• 每月自动生成供款表单。
相关内部流程有助减少合规错误。
政策更新与未来趋势
香港政府与MPFA定期检讨最低及最高相关入息水平。未来调整可能根据通胀、人口结构与劳动市场变化而进行。计划管理制度亦持续数字化,例如电子平台提交记录、更快的账户转移流程等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