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注册商标提交使用说明及相关费用标准详解
一、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说明提交的法定依据
2026年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公布的美国注册商标提交使用说明费用标准为每类商品/服务125-225美元区间,具体金额依提交渠道、申报类型不同有所差异,所有费用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2026年1月更新的《商标法实施细则》第2.34条规定,以"使用在先"为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,需按要求提交使用说明。
提交节点包括申请阶段、注册后第5-6年、注册后第9-10年及后续每10年续展阶段,未按要求提交的商标申请将被驳回,已注册商标将被宣告无效。
二、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说明提交的核心流程
- 材料筹备:申请人需整理对应商标在指定商品/服务上的实际使用证据,包括带商标标识的产品实物图、销售链接、交易凭证、宣传物料等,所有证据需标注首次使用日期、使用地域范围
- 在线填报:登录USPTO官方商标申请系统(TEAS),选择对应使用说明申报通道,填写商标注册号/申请号、申请人信息、商品/服务类目对应使用情况,上传证据材料
- 费用缴纳:在线完成对应类目费用的缴纳,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回执,申请人可通过USPTO官网查询申报进度
- 官方审查:USPTO审查员将在3-4个月内完成材料审查,若材料符合要求则下发核准通知,若存在证据不足、类目不符等问题将下发审查意见,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完成补正
- 结果公示:审查通过的使用说明将在USPTO官方商标公告中公示30天,无第三方异议的即完成本次使用说明提交流程
三、美国注册商标提交使用说明的费用标准
| 提交类型 | 提交渠道 | 2025-2026年费用标准(每类) | 官方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申请阶段意向使用(ITU)转实际使用声明 | TEAS Plus通道 | 125美元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| 申请阶段意向使用(ITU)转实际使用声明 | TEAS Standard通道 | 225美元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| 注册后第5-6年第8条使用说明提交 | TEAS Plus通道 | 125美元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| 注册后第5-6年第8条使用说明提交 | TEAS Standard通道 | 225美元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| 注册后第9-10年第8条与第9条续展合并提交使用说明 | TEAS Plus通道 | 325美元(含续展基础费)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| 注册后第9-10年第8条与第9条续展合并提交使用说明 | TEAS Standard通道 | 425美元(含续展基础费) | USPTO 2026年1月官费调整公告 |
所有费用标准为2025-2026年官方公示区间,实际缴纳金额以USPTO系统实时结算金额为准。
官方会根据运营成本每2年调整一次官费标准,调整前30天会在官网发布公告公示。
若申请人需删除未使用的商品/服务类目,无需额外缴纳费用;若需新增类目提交使用说明,需按对应新增类目单独缴纳费用。
四、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说明提交的材料要求
4.1 基础材料要求
根据USPTO2026年2月发布的《商标使用证据提交指南》,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需满足三个核心要求。
真实性要求:证据不得经过PS、篡改,不得提交伪造的交易凭证、产品图。
若审查员认定证据造假,申请人将面临商标申请被驳回、3年内不得再次提交该商标申请的处罚。
关联性要求:证据需对应申请时指定的商品/服务类目,不得提交与类目无关的使用证据。
例如注册在服装类目的商标,不得提交餐饮服务的使用证据。
时效性要求:证据需显示商标的首次使用日期早于提交使用说明的日期,且需证明近3年内存在持续使用行为。
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商标,将被第三方申请撤销。
4.2 常见可接受的证据类型
包括但不限于:带完整商标标识的产品实物照片、产品包装、产品标签;带商标标识的官方销售链接截图(需显示商品名称、价格、交易记录)。
还包括带商标标识的交易发票、订单截图、物流凭证;带商标标识的线下宣传海报、展会资料、广告投放凭证等。
仅提交商标注册证书、商标设计图、内部使用的办公物料、未对外公开的使用记录,不属于USPTO认可的有效使用证据。
五、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说明提交的办理周期与逾期后果
5.1 办理周期
根据USPTO2026年第一季度运营报告,正常情况下使用说明提交的审查周期为3-4个月。
若存在补正需求,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提交补正材料,补正后审查周期额外增加2-3个月,整体办理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若申请人选择TEAS Plus通道提交,审查优先级略高于TEAS Standard通道,平均审查周期可缩短15-20天。
5.2 逾期提交后果
针对申请阶段意向使用转实际使用的情况,申请人需在下发准予通知(NOA)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说明。
可申请最多3次6个月的延期,每次延期需额外缴纳150美元每类的延期费,超过最长延期期限未提交的,申请将被全部驳回,已缴纳的申请费不予退还。
针对注册后第5-6年的使用说明提交,USPTO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,宽展期内提交需额外缴纳100美元每类的滞纳金。
超过宽展期未提交的,已注册商标将被自动撤销。
针对续展阶段的使用说明提交,需与续展申请同步提交,超过续展期6个月未提交的,商标将被宣告无效,需重新提交注册申请。
六、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说明提交的常见认知误区
误区一:只要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就无需提交使用说明。根据USPTO法规,美国采用使用在先原则,所有基于实际使用或意向使用提交的商标,均需按要求提交使用说明。
仅基于马德里延伸指定的商标无需在注册后5年内提交使用说明,但后续续展仍需提交使用证据。
误区二:少量使用证据即可通过审查。根据USPTO2026年更新的审查标准,每个商品/服务子类至少需要提交2-3份不同类型的使用证据。
仅提交1份证据的驳回率高达78%,申请人需提前筹备充足的证据材料。
误区三:使用证据可以用中文材料直接提交。所有提交给USPTO的非英文材料,需附带官方认可的翻译件。
翻译人员需签署宣誓书证明翻译内容准确无误,未附带翻译件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证据。
误区四:个人名义提交的商标无需提交使用说明。无论申请人是企业还是个人,只要是在美国境内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,均需按相同标准提交使用说明,无主体类型的豁免政策。
七、不同申请基础下的使用说明提交差异
美国商标注册分为三种申请基础,不同基础对应的使用说明提交要求存在差异:
1. 实际使用基础:申请时即需提交使用说明及证据,无需在申请后另行提交首次使用声明,仅需在注册后第5-6年、续展阶段提交后续使用说明。
2. 意向使用基础:申请时无需提交使用证据,仅需提交意向使用声明,需在下发准予通知后6个月内提交实际使用说明及证据,否则申请作废。
3. 外国注册基础:基于申请人在本国已获得的商标注册证书提交美国注册申请,无需在申请阶段提交使用说明,但需在注册后第5-6年、续展阶段提交在美国境内的使用证据,无法提交的商标将被撤销。
三种申请基础对应的美国注册商标提交使用说明费用标准完全一致,不存在基础不同导致的官费差异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