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香港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税征收规则及申报指南
香港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税的征收规则,需区分转让标的注册地、持股期限、所得性质三类核心判定要素,规则依据为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更新的《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(修订本)》,所有判定均以属地征收为核心原则。
根据香港《税务条例》2025年1月生效的修订条款,香港人转让注册于香港的普通公司股权,产生的资本利得暂不征收所得税,仅需缴纳对应厘印税。2025-2026年厘印税税率为转让对价或公司净资产值孰高者的0.2%,数据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3月发布的《2025/26课税年度税务优惠公告》,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需特别注意的是,若转让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资产75%以上为香港境内不动产,无论公司注册地是否位于香港,转让所得均需视为香港境内应税所得,按利得税规则申报。2025-2026年香港利得税采用两级制征收,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8.25%,超出部分适用税率为16.5%,数据来源同上。
实践中,香港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为规则适用前提,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自然人可认定为规则所指的香港人: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;一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居住满180天,或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居住满300天。判定依据为香港入境事务处2025年6月发布的《香港税务居民身份判定准则》,截至2026年4月该规则无调整,后续变化以官方通知为准。
| 转让场景 | 征税要求 | 适用税率(2025-2026) | 政策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转让香港注册普通公司股权(持股超3年,资产不含香港不动产) | 仅征收厘印税,无所得税 | 厘印税0.2% | 香港税务局2024年修订《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》 |
| 转让标的公司75%以上资产为香港不动产(无论注册地) | 资本利得需申报利得税 | 利得税8.25%/16.5%两级制,厘印税0.2% | 香港《税务条例》第20AE条2025修订版 |
| 转让境外注册公司股权(所得来源地判定为香港) | 需申报利得税 | 利得税8.25%/16.5%两级制 | 香港《税务条例》第14条 |
| 转让境外注册公司股权(所得来源地判定为境外) | 无需在香港缴纳所得税 | 无 | 香港《税务条例》第14条 |
香港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:
-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0日内,转让方需向香港税务局提交股权转让详情表、股权估值报告,若转让标的含香港不动产,需额外提交第三方出具的不动产评估文件。
- 税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14-2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出具评税通知;若判定无需缴纳利得税,将同步出具豁免确认函。
- 需缴纳税款的主体,需在评税通知出具后28日内完成税款缴纳,完成缴税后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,可作为股权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提交至对应注册地的公司登记机构。
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,将被处以1000港元至10000港元不等的行政罚款;逾期缴纳税款的,按应缴税额的5%加收滞纳金,超过6个月未缴的,滞纳金加收比例提升至应缴税额的10%。处罚标准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更新的《税务违规处罚准则》,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实操中存在两类常见认知误区,其一为所有股权转让均无需缴纳所得税,仅当转让标的符合普通香港公司、不含大量香港不动产、所得来源地为境外三类条件时,才可享受所得税豁免;其二为转让对价可随意申报,若转让对价明显低于公司净资产值且无合理理由,税务局有权按净资产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,合理理由包括家族内部无偿转让、公司连续3年经营亏损等,需提交对应证明材料。












